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是: 主页 > 运行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水工岩石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

时间:2015-06-25 14:2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试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具体负责实验室的科学研究、人员聘任、人才培养及实验室日常管理等工作。 

(1) 本实验室主任建议由武汉大学卢文波教授担任。
(2) 实验室实行课题制管理和下聘一级的人事制度。拟按5个研究方向,设立五个研究室,并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由实验室主任聘用各研究室主任。
(3) 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控制项目资助率并增加单项强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实验室从事合作研究。
(4) 设立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建立网上合作研究中心,鼓励与国内外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不定期邀请一定数量的国外知名学者来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和学术交流(每年10批左右)。通过多种渠道争取国际合作经费和研究基金,派遣一定数量的优秀研究人员特别是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出国从事合作研究或学术交流。
(5) 建立实验室研究项目与研究成果的检查、评估、监督与奖惩制度,确保本实验室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创新性与实用性。
(6) 注重仪器设备开放式管理和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与使用,建立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使用登记制度、预约使用制度和损坏赔偿制度等。
(7) 建立财务公开与定期检查制度,在规范人、财、物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要求提高运行管理的透明度。每年度末,实验室主任需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年度经费使用与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