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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

时间:2019-09-04 17:34 来源:未知 作者: 点击:

一、实验室简介

水工岩石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09年获批立项,2010年通过建设计划论证依托武汉大学建设,2013年通过教育部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评估。

水工岩石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紧密结合学科发展前沿,结合国家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运行中的关键水工岩石力学问题开展研究。

二、开放基金的资助范围

结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情况,将开放基金着重资助的课题范畴定为如下三个方向,申请者可在所列方向内自由选题:

方向一:岩石力学宏细观理论与多场耦合效应

方向二:水利水电工程岩体稳定分析理论与控制技术

方向三:库坝岩石工程全寿命周期安全理论与智能化技术

三、开放基金的申请办法与审批程序

1.具备博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凡研究方向、内容符合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的均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研究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便于与实验室间的交流、合作。

2.申请者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申请资助金额,开放基金的资助强度一般每项不超过5万元。原则上每个方向资助不超过2项,合计共资助5项左右。每个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考核标准:每个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应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论文,且武汉大学合作者需列为论文的共同作者,作者单位之一必须标注为本重点实验室,并注明课题批准号。

4.申请的项目由实验室各研究方向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负责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的项目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根据客观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资助项目。

在初审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

(1) 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 不符合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3) 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4) 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5) 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6) 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7) 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8) 申请者曾经申请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但未能够按要求完成合同内容的。

5.本实验室收到申请书后,经室务委员会讨论提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资助。根据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批准通知,并与申请者签订项目合同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开放基金申请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本于2019年9月25日前提交至本实验室。

6. 联系方式:

水工岩石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邮编:430072